-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中華民國台灣商用電子遊戲機產業協會。
- 第二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之社會團體,非以營利為目的。
- 第三條 本會為一對電子遊戲機科技(電腦、電視遊樂器及俗稱電動玩具之遊戲機器)研究發展為主要功能組織,溝通會員感情,提倛會員資訊,服務社會大眾,拓展育樂空間, 維護善良風俗,並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為宗旨。
- 第四條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。
- 第五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,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。
- 第六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:
- 舉辦國內外電子遊戲機科技研討會,提昇我國電子遊戲機水準。
- 舉辦國內外電子遊戲機科技比賽,提倡正當休閒娛樂,提昇國民生活水準。
- 舉辦國內外電子遊戲機科技產品展覽,提供會員觀摩學習。
- 出版電子遊戲機刊物,提供國人電子遊戲機科技新知。
- 辦理會員法務諮詢,維護會員權益。
- 與各國相關團體聯繫,促成國內外資訊流通,提升相關產業結構。
- 成立專責研究小組、委員會提出研究報告,供各界參考。
- 定期召集業者、主管事業機關、專家學者舉行座談會,
針對電子遊戲機相關產業及相關事宜,進行研討,提升產業品質。
- 協助會員參加國際會議、國際商展以及國際商務考察。
- 關於電子遊戲機相關產業國內外商業之調查、統計、研究、發展事項。
- 關於電子遊戲機相關產業國內外貿易之聯繫、介紹、推廣事項。
- 其他與章程所訂宗旨及任務相關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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